JavaScript 简史
在 20 世纪 90 年代,也就是早期的 WEB 站点上,所有的网页内容都是静态的,所谓 静态是指,除了点击超链接,你无法通过任何方式同页面进行交互,比如让页面元素接受事件,修改字体等。人们于是迫切的需要一种方式来打破这个局限,于是到了1996年,网景(Netscape)公司开始研发一种新的语言Mocha,并将其嵌入到自己的浏览器 Netscape中,这种语言可以通过操纵 DOM(Document Object Model,文档对象模型)来修改页面,并加入了对鼠标事件的支持。Mocha 使用了 C 的语法,但是设计思想上主要从函数式语言Scheme 那里取得了灵感。当 Netscape 2 发布的时候,Mocha 被改名为 LiveScript,当时可能是想让 LiveScript 为 WEB 页面注入更多的活力。后来,考虑到这个脚本语言的推广,网景采取了一种宣传策略,将 LiveScript 更名为 JavaScript,目的是为了跟当时非常流行的面向对象语言 Java 发生暧昧的关系。这种策略显然颇具成效,以至于到现在很多初学者还会为 JavaScript 和 Java 的关系而感到困惑。
JavaScript 取得成功了之后,确实为页面注入了活力,微软也紧接着开发自己的浏览器脚本语言,一个是基于 BASIC 语言的 VBScript,另一个是跟 JavaScript 非常类似的 Jscript,但是由于 JavaScript 已经深入人心,所以在随后的版本中,微软的 IE 几乎是将JavaScript 作为一个标准来实现。当然,两者仍然有不兼容的地方。1996 年后期,网景向欧洲电脑厂商协会(ECMA)提交了 JavaScript 的设计,以申请标准化,ECMA去掉了其中的一些实现,并提出了ECMA-262 标准,并确定 JavaScript 的正式名字为 ECMAScript,但是 JavaScript 的名字已经深入人心,故本书中仍沿用 JavaScript 这个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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